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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计类课程聘请课外教师参与讲学的试行办法

 

为提高设计类课程教学质量,丰富与完善课堂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设计类课程可根据教学内容和设计课题的需要聘请课外教师参与本课程讲学。为保证讲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试行办法:
一、设计类课程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的需要或有组织学生参与各类竞赛需要,可不定期聘请课外教师参与本课程讲学,原则上每一设计课题聘请不超过4人次。
二、讲学形式以课堂讲授为主,每一次讲学不少于2学时,讲学不能占用课内学时。
三、各教学小组根据课题教学或竞赛需要提出申请,经系批准后报学院备案后方可聘请。
四、聘请课外教师可以是本校教师也可以是校外教师,具备中级职称。
五、聘请课外教师讲学报酬:
5.1两个自然班每一课时校内教师150元,校外教师200元;
5.2三个自然班每一课时校内教师200元,校外教师250元;
5.3四个自然班及以上者每一课时校内教师250元,校外教师300元。